[摘 要] 闽台文化资源保护与产业开发着重强调农业生产技能亟待加强传习与保护,而对生活习俗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应注重整体一致性。古村落保护要介入资源产权制度以充盈保护措施,而对弱经济价值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则重在宣传其深层教化作用。同时应充分拓展思路,加速利用新媒体方式留存并将民俗文化元素创意输出。当然,必须在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加强法律意识,强化法律及制度化权益保障,适当增加“学术监督”。在“文化产权资本化”过程中,既注重文化遗产资源产权的知识产权属性,又要借助“司法救济机制”和“民间解决机制”等方式,辅助解决其间的侵权与纠纷,用以尊重文化资源的公权属性特质。
[关键词] 闽台农业;资源保护;产业开发;述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