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尔嘉(1875~1951年),字菽庄,又字叔臧,祖籍龙溪(今属龙海市),清光绪元年(1875年)五月出生于台北。其父林维源为台湾著名绅商。光绪二十一年《马关条约》割台,他不愿作日本的“顺民”,毅然放弃在台湾的庞大产业,随父内渡,定居于厦门鼓浪屿。民国2年(1913年)兴建菽庄花园。
他重视振兴商务,发展实业,主张办学育才,热心社会公益。光绪三十年,清政府曾授予道员衔,委派为厦门保商局主办,兼任厦门商务总会总理。其后6年中,连续被推为厦门商务总会总理,先后制定《土地买卖章程》、《华洋交易规约》各64款,使经营者务遵约束。同时又组织商民义勇队,巡逻、救灾、维护秩序,民赖以安,并开始在厦门兴办实业。光绪三十三年,厦门商务总会出面设立电器通用公司,安装电灯、电话,他投资白银30万两,倡办电话公司、电灯公司,并投资漳厦铁路,因而授命为农工商部顾问,度支部币制议员,福建全省矿务议员,福建第二师范学堂监督。光绪三十四年,龙溪、南靖两县发生水灾,死伤200余人,他率先解囊并发起向海外募银3万两,资助兴修堤坝。民国成立时,孙中山就任临时总统,他被选任参议院候补议员。民国4年,袁世凯复辟帝制时,派人游说他领衔代表福建人民上拥袁当皇帝“劝进表”,遭其严词拒绝。他担任过厦门市政会会长4年,鼓浪屿工部局惟一的华董14年。
他亲手创立和捐助的学校有厦门师范学堂、漳州师范学校、华侨女校、厦门同文书院、香港大学等。他自幼好学,通晓经史诗赋,兼习英文、日文,学识广博,曾组织菽臧吟社,经常邀请诗坛文苑名士吟咏于其别墅,并汇集佳作,刊印《菽臧丛刻八种》,后又出版《菽臧丛书》6部,收入《古今文字通释》、《闽中金石略》、《鹭江名胜诗抄》等6部地方文献。后病逝于台湾故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