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
歌仔戏是以闽南歌仔为基础,吸收梨园戏、北管戏、高甲戏、京剧、闽剧等戏曲营养而形成的闽南方言戏曲剧种。2006年,歌仔戏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厦门市该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纪招治、陈志明,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庄必芳、庄海蓉、苏燕蓉、曾宝珠、林德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有林丽虹、曾振东、简志静、黄娟娟。
歌仔戏起初以一男一女对唱为主,后发展为有生、旦、丑三行并兼备科、曲、白的成熟戏剧。其生行有小生、老生、武生,旦行有苦旦、正旦、花旦,丑行有文丑、武丑、女丑等角色。其中,以苦旦最具特色。歌仔戏的内容以演唱民间故事为主,剧目有《陈三五娘》《杂货记》《吕蒙正》《梁山伯与祝英台》《薛平贵与王宝钏》《火烧楼》《孟丽君》等。
歌仔戏《蝴蝶之恋》剧照(厦门市戏剧家协会供图)
歌仔戏主要艺术特点在于“歌仔”,歌多白少,唱白口语化,大量吸收民歌小调,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其主要曲调有七字调、杂碎调、哭调及民歌小调等。歌仔戏的主要伴奏乐器有壳仔弦、大广弦、六角弦、台湾笛、月琴等。

歌仔戏《邵江海》剧照(厦门市戏剧家协会供图)
歌仔戏是我国360多个戏曲剧种中唯一起源于闽南,形成于台湾,由海峡两岸人民共同培育的地方戏曲。一部歌仔戏的历史,可以说是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历史。闽南的歌仔随着闽南人传播到台湾,在传播过程中吸收了从闽南流传到台湾的车鼓戏等民间歌舞和民间戏曲,以及流传在当地的民歌民谣,于20世纪初在台湾形成了“歌仔戏”剧种。
历史上,厦门一直是闽南人过台湾、下南洋的出发地和回归原乡的重要码头,两岸最优秀戏班都纷纷在此亮相展演。20世纪20年代前后,歌仔戏传入厦门。1925年,厦门双珠凤戏班班主曾琛聘请台湾歌仔戏师傅戴水宝来厦门传授歌仔戏技艺。该戏班演出的第一个歌仔戏剧目是《山伯英台》,风靡一时。随后,台湾歌仔戏名班,如“玉兰社”“牡丹班”“霓生社”等,相继来闽南演出,引起轰动。1939年,台湾歌仔戏班“爱莲社”艺人赛月金、月中娥、子都美等在厦门成立“同意社”,后更名为霓光剧团。该团主要演出地点在龙山戏院,剧目有《冯仙珠》《英台山伯》《陈三五娘》《牛郎织女》等。抗日战争时期,邵江海等民间艺人融合闽南民间曲调创造了“杂碎调”,推动了歌仔戏艺术新的发展。1948年,都马歌仔戏剧团赴台演出并长留台湾,把“杂碎调”带到了台湾。从此,“杂碎调”和“七字调”一起成为歌仔戏两个最主要的唱腔。
新中国成立后,歌仔戏改称为芗剧。1959年,著名的群声剧团与福金春剧团合并,成立厦门市芗剧团。该团整理、改编、创作、演出了《火烧楼》《秦香莲》《破狱记》《琼花》等一批传统剧目和现代戏,拥有叶桂莲、陈金木、何亚禄、张亚英、黄玉琴等知名演员。后因时代因素,剧团解散。1977年,厦门市芗剧团恢复建制;1980年,更名为“厦门市歌仔戏剧团”;2011年,改制划转为厦门歌仔戏研习中心。多年来,该中心创作了一大批精品剧目,如《三家福》《琼花》《羯鼓汉箫》《白鹭女神》《邵江海》《窦娥冤》《蝴蝶之恋》《荷塘蛙声》《渡台曲》《侨批》等,在全国、福建省的各项戏剧大赛中屡获嘉奖,塑造了“厦门歌仔戏”品牌,在闽南、台湾,以及东南亚享有较高的声誉。

歌仔戏《杨门女将》剧照(厦门市戏剧家协会供图)
歌仔戏是两岸人民共同创造、共同拥有的珍贵艺术,保护和发展歌仔戏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戏曲文化、研究闽台文化发展,加强海峡两岸人民的交流与沟通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歌仔戏走进厦门市第九中学传习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