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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思明区
林丽雅,女,1961年生,福建同安人。1978年十二月到金莲升高甲剧团工作,到2016年3月退休。国家二级演员,第二批高甲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福建省戏剧家协会会员,厦门市戏剧家协会理事。1978年开始学艺,专攻小旦。其扮相俏,身段佳,做工细。声情并茂,长年活跃于高甲戏舞台。在《审陈三》、《益春告御状》中扮演伶俐可人的婢女益春;《春草闯堂》中扮演聪明机敏不畏权势的小春草逗人喜爱。96年参加福建省第二十届戏剧会演,荣获演员奖;同年,参加中国第四届“映山红”民间戏剧节会演,荣获演员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