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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扛大龟习俗

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石塘东路8号 石塘村委会区域:海沧区

简介
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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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习中心
传承谱系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石塘东路8号 石塘村委会
项目级别
市级
项目类别
民俗
批次时间
第六批
所属区域
海沧区
保护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石塘村村民委员会

“扛大龟”习俗是海沧区独具特色的一项民俗活动,于每年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之日在石塘村刘山社举行,影响遍及全海沧。由村委会和宫庙界福堂主理,由上年度结婚或添丁的村民作为“龟户”,由“龟户”制作多出全社人口的“龟”(米龟)的个数,准备扛龟酬神后,将“龟”发放亲友。海沧“扛大龟”习俗从古至今一直传承有序,是古代人口文化和崇龟习俗的结合,通过对新生命的重视,呵护生命、颂赞生命,并以此增强人际间的团结,提升社会和谐,促进积极向上的民俗之风和社会风气。

2022年,被列入厦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石塘村村民委员会

刘山是海沧区嵩屿街道石塘村的一个自然村,南宋理宗绍定年间之后,多个姓氏的族群来此开发定居,逐步形成自然村落,距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这里有翁、陈、林、谢等姓氏聚居,自古以出海捕鱼和耕种为生。刘山社山岭上原有巨型石龟,现仍存有“石龟仔顶”、“石龟仔尾”等地名,加之村民讨海遇到海龟视为吉兆,因此龟成为刘山人的吉祥物。
民俗

海沧“扛大龟”习俗源于该特殊地理位置的人文特性和海洋文化,由于村庄滨海,自古有崇龟习俗,以龟不惧风浪、平安、长寿,引申为对村中人丁兴旺祈福,逐渐演化成“扛大龟”习俗。据村中长者追溯,至迟在清朝乾隆年间就已形成,现有的民俗形态,从形成之后,此俗绵延不断,传承数十代人从未间断,即使在民国遭逢战乱、抗战时期石塘刘山虽未被日寇占领,却成为海防最前线,日机常来轰炸,“扛大龟”习俗亦未停辍。新中国成立后,“扛大龟”习俗依旧,仅在文革期间停办,但文革后的1983年这一特色习俗得到恢复后更显得生机勃勃。目前村民仍珍藏有历史上制作大龟的木模器具,长度约60厘米,宽度约40厘米。随着这一民俗的发展,龟的制作工艺脱离了利用模具,体积不断增大,形成脱模制作的工艺。目前存有特大的竹制蒸笼和直径一米以上簸箕等器具。在制作时直接把龟的造型放置在簸箕上,然后馅料和外皮在簸箕上直接造型,龟的体积相对于磨具得到较大的突破,如果遇到特别盛大的节庆,可以特制更大的簸箕,在增大龟的体积。

该遗产项目属集体传承项目。直接相关群体是刘山社村民和组织该项活动刘山社界福宫。客观上刘山古社是由翁、陈、林、谢等姓氏聚居的村落。界福宫对各姓氏都有较强的号召力,当事人员具有客观上以宫庙名义来进行召集和组织能力。另一方面,大龟的制作都是在村民的家庭中相互传承。当然,在传承制作过程中质量有所差别,但每逢谁家轮值“龟头”,技艺娴熟制作者都会前往帮忙。“扛大龟”民俗活动举办时,“龟头”需自家进行比较充足的准备,努力把大龟的质量做到上乘,其它同属添丁喜事者也都会不落人后的积极做好准备。到了临近“扛大龟”的二月初二之前,由公众掷筊推举当年理事长,由其负责庙会和“扛大龟”事宜:确定有资格参与“抗大龟”的户数,规划与之相配套的文化活动;在活动中根据民俗特点注入慈、爱、孝、道等文化精神。在活动举办期间,主持人会以往届的主持者相互吸取经验,通过活动展现一种和睦、互助、公益的良好氛围。因此,每当“扛大龟”民俗活动举办时也是村民增强亲情、联络友情、化解嫌隙的一种良好时机。这是约定俗成流传几百年的风尚。因此,这一民俗活动属于集体传承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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