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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翔安区
“春花”,闽南话中“春”与“剩”谐音,闽南一带叫“春仔花”,它是扎花的一个品种。《厦门志》对扎花习俗早有过记载,称其为“象征花”,象征年年有余,妇女戴上一朵春花,期望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年年有余。
扎制、插戴“春仔花”习俗,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据查考明嘉靖年间,在京任刑部左侍郎的洪朝选适值元宵佳节回故里(现翔安区新店镇洪厝村)祭祖。在祭祖仪式上,他发现凡祭品上都插着春仔花,随从的官员、奴婢头上也都插有春仔花,使人悦目一新,于是,洪朝选让家眷与侍女们也学着扎制春花,春仔花习俗就这样传承下来。
扎花是以缝为主、缝扎结合的手工扎花工艺,具有表现范围广泛、刻划细腻、变幻无穷的特点。各式各样的“春仔花”皆呈元宝形,里面再细扎微型的“石榴花”“梅花”“灯笼花”等形状。在洪厝村,扎花有10多个品种。按习俗用途分,“春仔花”分为常年各种场合可用的普通“春花”,新婚时用的“新娘花”“婆婆花”,祝愿用的“孩童花”“寿花”,丧事用的“答礼花”等。
“春仔花”具有古朴、典雅、自然、大方的特点,既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又有较强的实用性,这种传统习俗还流传于漳州、泉州、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等海外华侨华人同胞居住区,是台胞、侨胞留住乡愁的一种装饰礼品。
2007年,被列入厦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